【提案復文】“關于加強古樹木保護的建議”復文(2018年第7890號)
古樹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來的珍貴遺產,具有極其重要的歷史、文化、生態、科研價值和較高的經濟價值。全面加強古樹名木保護,進一步增強全社會古樹名木保護意識,加強法制建設,創新保護舉措,提升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央高度重視古樹名木保護工作。《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對重要生態系統和物種資源實施強制性保護,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古樹名木及自然生境”;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強調,要“全面保護古樹名木”。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等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全力推進古樹名木保護工作。2016年全國綠化委員會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的意見》(全綠字〔2016〕1號),全面規定了古樹名木保護的主要原則、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林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對做好“十三五”期間古樹名木保護工作進行了部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扎實開展古樹名木資源普查、搶救復壯等工作,工作成效日益顯現。下一步,我局將按照中央要求,積極推進古樹名木保護法制建設,全面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管理。
一是積極加快古樹名木保護法制化進程。我局積極推進將古樹名木保護內容納入新修訂的《森林法》中,并已將《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制定工作列入2018年立法調研計劃,當前正在積極組織調研和起草工作。同時,全力支持各地加快古樹名木保護立法工作。目前,已有6個省(區、市)出臺了古樹名木保護方面的專門《條例》, 6個省(區、市)以《管理辦法》或《規定》的形式下發了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制度。
二是全面推進古樹名木資源普查。2015年以來,按照試點先行、分批推進的方式,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先后分3個批次在19個省份開展古樹名木資源普查試點,在前期試點取得經驗的基礎上,2017年下發《全國綠化委員會關于開展全國古樹名木資源普查的通知》(全綠字〔2017〕2號),將試點轉為全面鋪開。全國各地積極行動,扎實開展普查工作。目前,全國范圍外業調查已近尾聲,可望于2018年底完成全國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屆時,全國綠化委員會將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全社會公布全國古樹名木資源底數和保護狀況。同時,各地結合普查,加快推進掛牌、建檔、設置圍墻(圍籬)等保護工作。
三是加強名木古樹保護技術支撐。近年來,我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了《古樹名木復壯技術規程》《古樹名木鑒定規范》《古樹名木普查技術規范》《城市古樹名木養護和復壯技術規范》等多項標準。在《古樹名木鑒定規范》中明確規定:“古樹,指樹齡在100年以上的樹木。名木,指具有重要歷史、文化、觀賞與科學價值或具有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為古樹名木資源普查、日常養護、搶救復壯等提供了技術支撐。指導中國林學會成立了古樹名木保護分會,在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建立了古樹名木保護與繁育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下一步,我局將在現有古樹名木保護與復壯技術規程、規范的基礎上,組織有關科研機構編制主要樹種古樹名木養護等方面的技術規范,重點做好古樹名木抗衰老、抗病蟲、復壯及古樹名木樹齡測定等方面的科學研究,積極推廣實用科學技術研究成果。
四是加大古樹名木保護資金投入力度。從2014年開始,中央財政在我局設立了古樹名木保護專項工作經費,2014-2018年累計投入1600余萬元,為開展全國古樹名木資源普查等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各地資金投入也相應加大,取得了顯著成效。如貴州省從2017年開始,每年投入1000萬元,用于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和保護工作;浙江省實施古樹名木保護工程,加大省級財政投入力度,對一級保護古樹名木平均投入2.5萬元/株,截至目前,已實施保護6454株。下一步,我局將積極爭取財政資金,支持開展古樹名木搶救復壯試點。督促各地人民政府每年從城市維護管理經費、城市綠化專項資金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積極協調森林資源管護、森林培育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資金向古樹名木保護傾斜。關于古樹名木保護生態補償事宜,我局已經著手開展政策調研;關于“古樹木收歸國家所有”的可行性,我局將按照古樹名木保護屬地管理、政府主導、原地保護的原則,聯合有關部門作進一步調查研究。

